兒童權利公約 |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 Hong Kong Committee on Children's Rights1. 兒童的定義 兒童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 2. 不受歧視 公約中的權利對所有兒童有效,當中不應有任何例外。締約國有責任保護兒童免受任何形式的歧視。同時締約國不應侵犯任何權利,更應採取行動推動這些權利。 3. 兒童的最大利益v2.childrenrights.org.hk/v2/web/?page=02uncrc01&lang=tc
香港兒童狀況 |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 Hong Kong Committee on Children's Rights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是指十八歲以下的人。 有關兒童的基本資料(更新日期:2021年3月) 資料來源. 政府統計處. http://www.censtatd.gov.hk/home/index_tc.jsp. 政府統計處 - 雜項社會統計調查. http://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453_tc.jsp?productCode=C0000055. 衛生署 - 香港兒童免疫接種計劃. http://www.fhs.gov.hk/tc_chi/main_ser/child_health/child_health_recommend.html. 學生人數統計報告書 2019/20.v2.childrenrights.org.hk/v2/web/textversion.php?page=03hksit00&lang=tc
兒童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兒童 (英語: child ),是指從生命誕生之始到成年期之前的 人類 。 [1] [2] 但兒童時期的年齡段各有不同。 [1] [3] 而較多國家的定義與 聯合國 的兒童權利公約相同。 [4] [c 1] 孩子 亦可代指「 子女 」;在特定情況下,可以人類說「 大自然 的孩子」或者「老小孩」。 兒童的法律定義通常是指未成年人,也稱為小於成年歲數的人。 [1] 與成年人相比,兒童的人權和責任通常較少。 他們被歸類為無法做出嚴肅的決定。 兒童是人類 社會 最弱勢的群體 ,應獲得各方面的保護。 這包含從 法律 、社會到 家庭 等。 法律上,禁止 虐待兒童 成為多數國家的法律條文,禁止 童工 也是國際慣例。 社會上,保護兒童的身心健康成長是關鍵。zh.wikipedia.org/zh-tw/儿童
儿童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儿童 (英語: child ),是指從生命誕生之始到成年期之前的 人类 。 [1] [2] 但儿童时期的年龄段各有不同。 [1] [3] 而较多国家的定义与 联合国 的儿童权利公约相同。 [4] [c 1] 孩子 亦可代指「 子女 」;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人類说" 大自然 的孩子"或者"老小孩"。 兒童的法律定義通常是指未成年人,也稱為小於成年歲數的人。 [1] 與成年人相比,兒童的人權和責任通常較少。 他們被歸類為無法做出嚴肅的決定。 儿童是人类 社会 最弱势的群体 ,应獲得各方面的保护。 这包含从 法律 、社会到 家庭 等。 法律上,禁止 虐待兒童 成为多数国家的法律条文,禁止 童工 也是国际惯例。 社会上,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是关键。zh.wikipedia.org/wiki/儿童
認識兒童權利-Product - 教育資源網 | 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 UNICEF HK Education Web Portal兒童是獨立個體,並非父母或國家的財產,或「不完整的人」;他們與其他人一樣,有同等價值。 兒童需要依賴成人照顧,教養他們,方可長大成人,在社會上獨立生活。 如果兒童的主要監護人未能滿足兒童的需要,就需要社會的支持。 政府的行動,對兒童的影響比其他社會群體更大。 短視及未有考慮兒童的政策,對社會將來的發展可構成負面影響。 兒童的意見經常被忽視,也很少被納入政策考慮之中。 兒童沒有投票權,也無法參與政策制定。 許多社會轉變對兒童產生負面的影響,例如家庭結構轉變、全球化、就業形式轉變、社會福利開支減少,對兒童都構成重大影響。 將來社會的福祉,取決於兒童今日能否健康成長。 由於兒童身心尚在發展,當面對貧窮、醫療匱乏、營養、清潔食水、住屋及環境污染等問題時,他們比成人更為脆弱。edu.unicef.org.hk/zh-HK/child-rights
憲法賦予兒童的權利 - Family CLICB. 誰是「兒童」? 《公約》第1條訂明兒童為「18歲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對其適用之法律規定成年年齡低於18歲」。 在香港,不同條例對兒童年齡的訂定皆有不同。 C. 《兒童權利公約》賦予兒童的部分重要權利. 《兒童權利公約》所包含的權利包羅萬有: 關於兒童的一切行動,不論是由公私社會福利機構、法院、行政當局或立法機構執行,均應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首要考慮。 (第3 (1)條) 兒童有生命權及生存與發展的權利。 (第6條) 每名兒童都應享有言論自由、思想、信仰及宗教自由,以及結社及和平集會的自由。 兒童有權享有最高標準的健康。 (第24條) 兒童有權受教育。 《公約》要求締約國提供強制及免費小學教育,並鼓勵發展不同形式的中學教育,包括普通和職業教育,讓所有兒童都能受教育。familyclic.hk/zh/topics/child-and-youth-affairs/childrens-protection-and-welfare/childrens-constitutional-rights/
第213章 《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 - e-Legislation釋義. 在本條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 外 — — 少年. ( juvenile. )指法庭認為或根據本條例行使任何權力的人認為年齡在14歲或以上但未滿18歲的人; (由 1978年第32號第2條 增補) 收容所. ( place of refuge. )指行政長官根據 第2A條 宣布為收容所的任何地方; (由 1965年第44號第2條 代替。 由 1999年第66號第3條 修訂) 兒童. ( child. )、 少年人. (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213!zh-Hant-HK
關於約章 -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 Hong Kong Committee on Children's Rights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人士。 什麼是守護兒童政策? 是釐定組織/公司/學校/機構責任的標準和規格,確保員工、有關人士、機構的運作和活動不會傷害兒童。 這些標準和規格亦確保機構採取一切有效的措施避免兒童不會因爲接觸機構而受到傷害。 守護兒童政策的標準和規格. 政策. 確保所有人都清晰知道 ,守護兒童政策的目的、亦知道政策是適用於機構的所有員工和有關人士。 守護兒童政策亦包含遇到涉及兒童安全的情況時的處理方法。 人. 訂立清晰的責任和期望 ,方便員工和相關人士了解和作出相關的行動。 每一個職級和部門亦應有相應的焦點聯絡人,在保護兒童方面有清晰的角色和責任。 程序. 訂明遇到涉及兒童安全的情況時應該採取的步驟 ,以確保守護兒童政策得以順利執行。childrenrights.org.hk/charter/hk/about
PDF 兒童權利公約 - Labour and Welfare Bureau為本公約之目的,兒童係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對其適用之法律規定成年年齡低於18歲。 第2條. 締約國應尊重本公約所載列的權利,並確保其管轄範圍內的每一兒童均享受此種權利,不因兒童或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民族、族裔或社會出身、財產、傷殘、出生或其他身份而有任何差別。 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確保兒童得到保護,不受基於兒童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家庭成員的身份、活動、所表達的觀點或信仰而加諸的一切形式的歧視或懲罰。 第3條. 關於兒童的一切行動,不論是由公私社會福利機構、法院、行政當局或立法機構執行,均應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一種首要考慮。www.lwb.gov.hk/files/CRC/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_Chi.pdf
幼兒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根據 美國學前教育協會 (英语: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 的定義,兒童早期是從出生後一直到八歲的期間。 有一些年齡相關的發展期和定義,以下是一個例子:新生兒(0-5個月);嬰兒(6個月-1歲前);學步兒童(1-2歲);幼兒(3-5歲);學齡兒童(6-11歲);青少年(12-17歲)。 [2] 發展. 心理學 中的兒童早期通常會定義為十二歲以下的年齡,範圍涵蓋嬰幼兒以及小學。 這段期間有三個同時發展的層面 [1] : 身體成長與發展. 這個階段的大腦,神經纖維有顯著的突觸生長和髓鞘形成,尤其是在 額葉 部份格外明顯。 例如在二歲時,大腦為成年時大腦重量的70%,六歲時已成長大腦重量的90%。zh.wikipedia.org/wiki/幼兒
PDF 聯合國 兒童權利公約 - Ncc兒少之定義. 我國民法第12 條: 滿20歲為成年. 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 條: 本法稱少年者,謂12歲以上18 歲未滿之人。 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 條: 未滿18歲為兒童及少年. 所稱兒童,指未滿12 歲之人。 所稱少年,指12 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 我國廣電三法:未有直接定義兒童. 兒童權利公約第1 條: 為本公約之目的,兒童係指未滿18歲之人,但其所適用之法律規定未滿18歲為成年者,不在此限。 隱私權保護. 之定義. 隱私權保護. 倘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經民眾陳情受理涉及違反兒少法相關規定移請有關權責機關查處確定後,另函通傳. 業配合規定辦理。 事業事. 本會致力於兒童國際公約之成果. 之定義. 公約第1條傳播媒體分級及分齡.www.ncc.gov.tw/chinese/files/20091/5333_45071_200918_1.pdf
PDF 聯合國 兒童權利公約1990年後. 「兒童為權利主體」理念的具體闡釋與釐清. 確認權利後,如何落實? 兒少之定義. 之定義. 兒少之定義. 我國民法第12 條: 滿20歲為成年. 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 條: 本法稱少年者,謂12歲以上18 歲未滿之人。 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 條: 未滿18歲為兒童及少年. 所稱兒童,指未滿12 歲之人。 所稱少年,指12 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 我國廣電三法:未有直接定義兒童. 兒童權利公約第1 條: 為本公約之目的,兒童係指未滿18歲之人,但其所適用之法律規定未滿18歲為成年者,不在此限。 本會致力於兒童權利公約之成果. 之定義. 媒體自律維護兒少視聽與網路安全-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之成立與任務. 本會、衛生福利部、內.www.ncc.gov.tw/chinese/files/22050/5333_47476_230215_1.pdf
兒童權利公約_中文版 | Crc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第1條. 為本公約之目的,兒童係指未滿十八歲之人,但其所適用之法律規定未滿十八歲為成年者,不在此限。 第2條. 1.締約國應尊重本公約所揭櫫之權利,確保其管轄範圍內之每一兒童均享有此等權利,不因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主張、國籍、族裔或社會背景、財產、身心障礙、出生或其他身分地位之不同而有所歧視。 2.締約國應採取所有適當措施確保兒童得到保護,免於因兒童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家庭成員之身分、行為、意見或信念之關係而遭受到一切形式之歧視或懲罰。 第3條. 1.所有關係兒童之事務,無論是由公私社會福利機構、法院、行政機關或立法機關作為,均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crc.sfaa.gov.tw/PublishCRC/CommonDetail?documentId=45733006-3802-4A3F-BBA1-91D23E1195AE
兒童事務委員會參加者普遍支持以18歲以下人士定義為兒童的建議。 少數參加者認為將兒童界定為16歲以下人士較為適合,原因是16及17歲的兒童已具備知情決定的能力,在作為性虐待受害者時知道何時需尋求協助。www.coc.gov.hk/tc/shense_pmrrfcac_g.html
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 UNICEF Hong Kong|攜手為兒童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透過各方面的工作,致力促進每一名兒童的權利和福祉。 我們與合作伙伴在190多個國家和地區工作,以實際行動兌現承諾,並特別關注和幫助最脆弱 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所有收入均來自個人及企業捐助,我們並無接受www.unicef.org.hk/zh-hant/childrights/learn/
第213章 《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 - e-Legislation如需以HTML格式列印整章法例,請先按目錄下方的 鍵,然後按。如要在同一頁面中列印雙語內容,請把頁面方向調校至水平(橫向)。如法例同時備有RTF格式的選項,你可直接往頁底的下載區,下載並列印整章法例的RTF文本。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213!zh-Hant-HK?_lang=zh-Hant-HK
保護兒童及兒童福利 - Family CLICB. 誰是「兒童」? 《公約》第1條訂明兒童為「18歲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對其適用之法律規定成年年齡低於18歲」。 在香港,不同條例對兒童年齡的訂定皆有不同。 C. 《兒童權利公約》賦予兒童的部分重要權利. 《兒童權利公約》所包含的權利包羅萬有: 關於兒童的一切行動,不論是由公私社會福利機構、法院、行政當局或立法機構執行,均應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首要考慮。 (第3 (1)條) 兒童有生命權及生存與發展的權利。 (第6條) 每名兒童都應享有言論自由、思想、信仰及宗教自由,以及結社及和平集會的自由。 兒童有權享有最高標準的健康。 (第24條) 兒童有權受教育。 《公約》要求締約國提供強制及免費小學教育,並鼓勵發展不同形式的中學教育,包括普通和職業教育,讓所有兒童都能受教育。familyclic.hk/zh/category/topics/child-and-youth-affairs/childrens-protection-and-welfare/
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二零二零年修訂版) | 程序指引 | 資訊欄 | 家庭及兒童福利服務 ...家庭及兒童福利服務. 資訊欄. 程序指引. 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二零二零年修訂版) 每個兒童均有權受到保護,免受任何形式的傷害和剝削。 凡在工作過程中會接觸兒童的人員,無論任何界別,都必須運用其專門知識,保障兒童的最佳利益。 當兒童受到傷害,不同界別的人員更應攜手合作,確保兒童能得到適當的保護和照顧。 社署聯同相關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及有關專業人士制定了程序指引,供不同的專業人士參考,以便遇到懷疑虐兒個案時可採取所需行動。 在2016年11月,由不同界別及專業人士組成的專責小組全面檢討及修訂了有關程序指引,修訂本於2019年12月20日在「防止虐待兒童委員會」的會議上通過,並定名為「保護兒童免受虐待 — 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二零二零年修訂版)」(《指引》)。www.swd.gov.hk/tc/pubsvc/family/fcw_info/fcwprocedure/fcwp_mdco/index.html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全國法規資料庫一、主管機關:主管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相關事宜。. 二、衛生主管機關:主管婦幼衛生、生育保健、早產兒通報、追蹤、訪視及關懷服務、發展遲緩兒童早期醫療、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醫療、復健及健康保險等相關事宜。. 三、教育 ...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01
PDF 及早識別及處理 懷疑虐待兒童個案 - Education Bureau虐待兒童的定義 對十八歲以下人士作出危害或 損害其身/心健康發展的行 為,或不作出某行為以致兒童 的身/心健康發展受危害或損 害 並非法律定義 基於社會的標準和專業知識 2019年6月25日www.edb.gov.hk/attachment/tc/teacher/student-guidance-discipline-services/lecture-notes/lecture-notes-201819/20190625_Early Identification, Prevention and Handling of Suspected Child Abuse Cases_C.pdf
撥亂反正:保護兒童 立會塞責 - 東方日報撥亂反正:保護兒童 立會塞責. 近年香港發生多宗駭人聽聞的致命虐兒個案,恐怖之處除了其施虐手法之殘酷,施虐者大多為死者的父母等至親,還在於期間曾接觸受虐兒童的教師、社工,甚或醫護人員,都未能適時發現或介入阻止,令人質疑相關專業人士對虐 ...orientaldaily.on.cc/content/要聞港聞/odn-20240502-0502_00184_008/撥亂反正:保護兒童--立會塞責
PDF ÒÏÉ - Hong Kong Police Force定義 「遭遺棄兒童」指兒童在以下情況「無人認領」,即視作被遺棄: (a) 家長或親友將兒童送入醫院、診所或托兒所(不論收費與否),而事 後沒有與有關方面接觸或忘記繳付費用,或當兒童接受治療後或指定www.police.gov.hk/info/doc/pgo/tc/Cpgo034.pdf
孩子,願你勇敢地成為自己最好的模樣|親子天下想如實地好好陪伴孩子,而對我來說,必須打破的第一個信念就是對於陪伴的定義。我希望,陪伴孩子 身旁的是,我們對生命的價值觀與持守一輩子的信念。而發著光的,是孩子本身。 Shutterstock 身為一個母親,我所希望給予孩子的是什麼?不 ...www.parenting.com.tw/article/5097384
兒童權利公約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兒童權利公約》是首條具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並涵蓋所有 人權 範疇,保障兒童在 公民 、 經濟 、 政治 、 文化 和 社會 中的權利。 這公約共有196個締約國,得到絕大部份 聯合國成員國 承認(或有條件承認),截止至2024年,當中只有 美國 沒有加入。 《兒童權利公約》的四大基本原則維護兒童的權利:生存權利、發展權利、參與權利、受保護權利。 公約內容 [ 編輯] 《兒童權利公約》定下共54項條款和3個任擇議定書。 公約定義的兒童是指年齡18歲以下的每一個人,除非締約國的法律另有訂明。 公約保障了兒童的生存和全面發展,使其免受 剝削 、 虐待 或其他不良影響,同時確保兒童有權參與 家庭 、 文化 和 社交 生活。zh.wikipedia.org/zh-tw/兒童權利公約
兒童事務委員會舉行「正向家長.擁抱孩子」持份者交流活動(附圖/短片)兒童事務委員會今日(四月二十二日)下午舉行「正向家長.擁抱孩子」持份者交流活動,小學生及其家長共約120人參與。身兼委員會副主席的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到場聆聽兒童與家長對提升身心健康的意見,並一同參與互動遊戲。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4/22/P2024042200232.htm
衞生防護中心調查一宗兒童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嚴重個案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今日(四月二十八日)正調查一宗兒童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嚴重個案,並提醒社會各界提高警覺,預防呼吸道感染疾病。. 中心強調,接種疫苗可有效預防嚴重新冠個案,高危人士(包括孕婦)應盡快接種疫苗及適時接種加強劑。. 同時,中心 ...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4/28/P2024042800547.htm
康文署復辦文學獎增禁「影射」「令人厭惡」 劉智鵬批定義不清晰 - 香港01擁45年歷史的公共圖書館「中文文學創作獎」,經歷上屆停辦後,今年恢復舉辦。該獎共分新詩、散文、小說、兒童及青少年故事及繪本故事組5個組別,下月19日截止報名。翻查今屆報名表格中,公共圖書館方在「參賽者須知」中,新加國安相關條文,列明如主辦機構有合理理由認為任何參賽者曾經 ...www.hk01.com/社會新聞/1015591/康文署復辦文學獎增禁-影射-令人厭惡-劉智鵬批定義不清晰
流感|5歲女童無打疫苗 甲型流感併發休克 入住兒童深切治療部 - 香港01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今日正調查一宗兒童感染甲型流感嚴重個案,個案涉及一名過往健康良好的5歲女童。女童於4月29日起發燒、全身乏力和嘔吐,翌日(4月30日)曾向私家醫生求醫,同日因徵狀惡化,被帶到威爾斯親王醫院求醫並入住該院兒童深切治療部。www.hk01.com/社會新聞/1015866/流感-5歲女童無打疫苗-甲型流感併發休克-入住兒童深切治療部
衞生防護中心調查一宗兒童感染甲型流感嚴重個案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今日(四月二十七日)正調查一宗兒童感染甲型流感嚴重個案,並提醒社會各界提高警覺,預防流感。. 中心呼籲市民踴躍接種季節性流感疫苗,以應對流感季節。. 個案涉及一名過往健康良好的四歲女童。. 她於四月二十五日起發燒及喉嚨痛 ...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4/27/P2024042700548.htm
葉柏強料缺抗體兒童與帶抗體者接觸 病毒株轉變致流感爆發較嚴重 - Rthk葉柏強說,部分兒童後天體質變差,缺乏足夠免疫力,如果接觸到現時主流的H1甲型流感,再加上其他病毒細菌併發感染,致命風險將提高,呼籲 ...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750569-202404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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